各投标人:
(略) 人民会堂冷却塔采购及安装项目[GXZC2015-G1-0735-CGZX(3)]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因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与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的“付款方式”内容不一致,应以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付款方式”内容为准,即是:自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付中标总额50%,待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付47%,3%为质保金,待投标响应质保期后退回。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略) 壮族自治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