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7:00。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 (略) 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附件:药品信息变更表
(略) 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