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灿发建筑钢结构彩钢板加工生产项目 | (略) 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 (略) 与旧南绕 (略) 西 | 内蒙古 (略) |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共6023.9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钢结构生产车间(设备均为现有),新建1个喷漆车间,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区、油漆暂存间、成品区、固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办公生活区为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H型彩钢3300吨、C型钢90吨、彩钢复合板120吨、彩钢压型板430吨,其中仅H型钢涉及喷涂作业。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限值,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九原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 (2)废气: 涂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原料彩钢板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H型钢固定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RCO(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苯、二*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表 39-1 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中指标A级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涂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RCO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生产车间移动焊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苯、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中表39-1 工业涂装绩效分级指标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选用钢结构厂房和合理规划设备)等措施后,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4a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彩钢复合板边角料、废焊丝、废金属屑、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新建1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经收集后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新建1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2 | 内蒙古 (略) 装配式建筑ALC板专用微粉项目(二期) | (略) 九原区哈林 (略) (略) 院内 116 号内蒙古 (略) 现有厂地内 | 内蒙古 (略) |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共*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全封闭式矿粉生产线、2条超细粉生产线,年产*t装配式建筑ALC板专用微粉,其中年产矿粉*吨,年产超细粉*吨;同时配套原料储罐、成品储罐等,生活办公、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中无生产废水排放,也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矿渣粉磨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燃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国内领先),立磨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3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10mg/m3),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两条超细磨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10mg/m3)。 原料卸料过程中储罐呼吸粉尘、成品储罐呼吸粉尘:经罐顶均配备袋式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矿渣破碎筛分及输送环节(输送过程全密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立磨完成后矿粉分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超细磨车间的矿粉、粉煤灰、脱硫石膏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选用钢结构厂房和合理规划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除铁环节产生的废铁,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42m2,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依托现有占地117m2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3 | (略) 同 (略) 年产 30 万吨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项目 | (略) 九原区 (略) 46 公里处九原工业园区内 | (略) 同 (略) |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本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共*m2。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t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生产线及配套储料棚、原料储罐、成品储罐等。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2)废气: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全封闭球磨机+引风机+1台气箱脉冲布袋收尘器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颗粒物≤10mg/m3)。 原料卸料过程中储罐呼吸粉尘、成品储罐呼吸粉尘:经罐顶气箱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上料与输送粉尘、成品运输产生的粉尘:经气箱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选用钢结构厂房和合理规划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滤袋厂家定期回收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收集后存放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依托现有占地20m2危废暂存间,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