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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人民医院吊塔配件更换招标项目(四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9
亳州市人民医院吊塔配件更换招标项目(四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C-202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吊塔配件更换招标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的“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更正为:“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不超过60天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双方协商)。”
2、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1.3.7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余款一次性无息支付。”
更正为:“合同签署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配件和人员到场10日内付合同总价款20%,剩余款项在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经招标人验收审计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80%”
3、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5%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次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2.5%缴纳,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616号
联系方式:
2.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 (略) (略)
地址: A11写字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