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聊自然资规公示字[2023]0601号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1-158 | 地块位置 | 站前街以西、堤口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1.7111 | 出让年限 | 66年 | 成交价(万元) | 71105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7111 | ||||
受让单位 | 聊城锦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4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 | ||||
备注: | 1、土地竞得人须提供86510平方米(建筑面积)回迁安置住宅,东昌府区政府以37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3、土地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9年6月30日。 | ||||
宗地编号 | 2022-253 | 地块位置 | 云山路以东、育才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3249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2402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4699 | ||||
教育用地 | 0.855 | ||||
受让单位 | 聊城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出让年限为70年;教育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55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出让年限为50年。 | ||||
备注: | 1、该宗地住宅全部用于回迁,度假区管委会以4226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回购。2、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2022-254 | 地块位置 | 摄城路以东、复兴大街以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6593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729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6593 | ||||
受让单位 |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 | ||||
备注: | 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3]2号)文件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2023-11 | 地块位置 | 南二环路以南、滨河东路以东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7.6651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53849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6458 | ||||
教育用地 | 1.0193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出让年限为70年;教育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55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出让年限为50年。 | ||||
备注: | 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3]6号)文件要求执行。 | ||||
宗地编号 | 2023-13 | 地块位置 | 陈屯路以东、泰康街以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813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30352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813 | ||||
受让单位 | (略) 财信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80米。 | ||||
备注: | 竞得人开发建设严格按《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聊建房[2023]6号)文件要求执行。 |
二、公示期: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度假区分局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湄河路266号、东昌西路131号、度假区南环路与水城大道十字路口向西500米路北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635-*、*、*
联 系 人:杨先生、周先生、徐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