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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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渡岗乡大干坝亮塘光伏电站220k (略) 工程 | (略) 勐旺乡、普文镇 | 华能澜沧江(景洪) (略) | (略) | (略) 径起于大干坝亮塘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曼景缅220kV升压站进线构架,线路全长28.8km,共设67基铁塔, (略) 直线塔34基, (略) 耐张塔32基, (略) 终端塔1基。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应尽快作好清理恢复工作。施工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的措施,加快植被的恢复进程。未利用料及临时弃渣妥善堆存,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拦挡或土工布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运行期新增出线侧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要求。拟建项 (略) 在运营后无明显噪声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噪声防治措施。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不设置固定劳动定员,运 (略) 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水,无需采取专门的水环境防治措施。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拟建项 (略) 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线路运行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仅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