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2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真如绿廊(普陀区石泉社区W*单元A10B-03地块公共绿地)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真如绿廊(普陀区石泉社区W*单元A10B-03地块公共绿地)工程。
2、项目代码:*X20231A*。
3、项目建设依据:《真如社区W*单元、W*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 东至静宁路,南至A10B-02地块,西至真华南路,北至柳枝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33941.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不需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化及配套设施。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3、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涉及交通、交警、消防、环保、卫生、绿化、市容、民防等相关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落实。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土地权利人(建设单位) 应当做好地块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 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3、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 相关附件
- 附图.pdf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