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平安国际健康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意见
河北平安 (略) :
你单位所报《河北平安国际健康中心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我局委托东润九峰 (略) 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专家审查。经研究,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河北洁源 (略) 《河北平安国际健康中心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版)》,经研究,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 (略) 裕 (略) 48号。
二、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施工期环境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扬尘污染、各种施工机械尾气等。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包括施工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废气。
1、施工扬尘
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本评价要求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河北省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1月21日 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建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安[2018]8号)、《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30)、《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略) 建设工程围挡设置和扬尘管理标准》(石政办函〔2016〕156号)、《 (略) 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十二条》等文件要求,对项目施工提出扬尘控制要求: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设置围挡;施工场地硬化;施工车辆冲洗设施;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密闭苫盖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措施;洒水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制定重污染天气预案。
通过采取抑尘措施后,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间建筑料运输、装卸、堆存产生的扬尘以及大面积土方开挖、翻动及堆放过程中产生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当施工的完成后,施工扬尘影响将减弱,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将结束。
2、施工机械尾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运输汽车等大型机械施工中,由于使用柴油机等设备,将产生车辆尾气和燃烧烟气。根据《河北省机动 (略) 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优先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的车辆及施工机械,保证尾气能够达标排放。
②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料。
③加强车辆、机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车辆、机械的使用。
④当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本项目应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运 (略) 。
措施落实后,施工场地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建设阶段周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措施经济、技术合理,措施可行。
3、水环境环保措施可行性
为避免和减轻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对施工期废水控制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建议在临时施工区设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盥洗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水均能综合利用,无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4、声环境环保措施可行性
按照施工噪声的管理规定,采取以下措施和建议:
①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避免或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若无法避开夜间施工则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声屏障设置等措施后。
③合理布设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对可固定作业地点、且噪声值较大的设备入棚作业;
④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运输车辆在穿过附近村庄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采取措施后,该项目在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将降到最小。上述措施被同类行业广泛使用,投入较少,不存在技术障碍,措施落实后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噪声污染随建设阶段的结束而消失,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措施经济、技术合理,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环保措施可行性
项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消纳,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相应 (略) 线行驶。为避免施工期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弃土全部用于厂址内绿化用土和场地平整。
(2)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建筑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
(3)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当地城建部门有关规定处置。
(4)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应及时收集。
(5)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
(6)工程承包单位应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
项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均为常规措施,措施可行。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大气环保措施
①有组织
本次扩建项目涉及有组织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烷总烃。
1)DA001排气筒(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密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置过滤棉)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参照表,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为可行性技术。
污水站DA001排气筒中, 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2)DA005排气筒(煎药室)
医院煎药室煎药过程产生中药气味,本项目在煎药室设置集中抽风口,废气经集中抽风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置过滤棉)吸附处理,通过排风管引入楼顶排放(DA005,高度85m)。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中4.5.2.1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相关内容:恶臭治理设施(水洗、吸收、氧化、活性炭吸附、过滤、其他),本项目煎药室中药异味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可行性技术。
中药煎药室DA005排气筒中,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3)DA006排气筒(制剂区提取间、渗漉间、贴膏间)
制剂过程中提取车间、渗漉间、贴膏车间生产过程涉及到*醇、聚*烯酸钠、聚*烯醇、酒石酸等有机物质的使用,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废气经密闭抽风管道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置过滤棉)处理后通过85m高排风管引至楼顶排放。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参照表,制剂区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可行性技术。
制剂提取间、渗漉间、贴膏间DA006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4)DA007排气筒(制剂区粉碎间、混合间、烘干间、填充间、抛光间、制粒间、制丸间、散剂操作间)
粉碎间、混合间、烘干间、填充间、抛光间、制粒间、制丸间、散剂操作间均产生含尘废气,上述车间及设备均密闭进行,粉碎机及制粒机均自带收尘器,且上述车间整体均密闭设置,产生的车间废气经车间抽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置过滤棉)+8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参照表,制剂区含尘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可行性技术。
制剂粉碎车间、混合车间、烘干间、填充间、抛光间、制粒车间、制丸车间、散剂操作间DA007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5)DA008(食堂)
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由风机吸入高效油烟净化器,其中部分较大的油雾滴、油污颗粒在均流板上由于机械碰撞、阻留而被捕集。食堂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专用烟道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中,油烟及非*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标准。
②无组织
化验/检验/病理过程主要污染物为含菌废气、有机废气等,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带有自净功能的封闭安全柜内进行,柜内配备了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装置对气溶胶废气进行过滤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建筑物外排放;设计有机废气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且橱内配备了高效过滤器+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过滤吸附处理。同时检验室采用干式风机盘管+新风系统,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强制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通过地面排气口进行排放。排放口外地形较开阔,通风性较好,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地面排风系统送至室外绿化带内地面排风口。排气口朝向避开周围人群易聚集或通行处。由于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启用,运行时间短。采取以上措施后,发电机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小,影响轻微。
非*烷总烃:厂界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
NH3、H2S、*烷、氯气、臭气浓度:污水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颗粒物: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2、废水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主要有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务人员废水、洗衣废水、检验/化验、病理等废水、煎药房废水、制剂废水及设备、药渣清洗废水、食堂废水、锅炉废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清净下水、热源塔热泵机组/冷却塔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清净下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检验/化验/病理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废 (略) 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石 (略) 桥东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试剂、病理切片等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不进入排水系统;项目不设传染科,无感染性疾病科废水。
本次扩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200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扩建完成后,原有1座550m3/d的污水处理站停用拆除。扩 (略) 采暖期废水产生量约965.528m3/d、非采暖期废水产生量约964.938m3/d。新建污水处理站可 (略) 产生的废水。扩建完成后,全院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可行。
项目医疗废水处理采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推荐的二级强化处理工艺,即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出水排入石 (略) 桥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工艺优于一级强化工艺,处理措施可行。对照《环境工程技术手册 废水污染控制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成药废水处理一般采用格栅+沉淀+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沉淀的工艺。
本项目制剂废水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的处理工艺,符合上述要求。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等技术规范,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石 (略) 桥东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本项目污水,该项目外排废水从水质及水量上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依托可行。
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要求及石 (略) 桥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保措施
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用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略) 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器材及药品废包装、检验/化验/病理室等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材料、制剂废药渣、制剂过程药品检验废液、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在线检测废液、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器及废反渗透膜、除尘器除尘灰及废布袋、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置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材料、隔油池油泥及油烟净化器油脂。
(1)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略) 楼下设置垃圾分类箱,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略) 区清洁。生活垃圾袋 (略) 政环卫管理部门集中运往垃圾处理填埋厂。
②废包装物
废包装物来自药品、器材使用的各种废塑料容器、废纸箱等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③制剂/煎药废药渣
制剂/煎药产生废药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至密闭塑料桶内,由制肥企业定期拉运制作肥料,日产日清。
④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
软水制备系统需定期对离子交换树脂进行更换,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更换回收带走,合理处置。
⑤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器及废反渗透膜
项目纯水制备系统定期对过滤器(石英砂及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进行更换,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带走,合理处置。
⑥除尘器除尘灰
制剂除尘过程产生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返回于制剂生产。
⑦废布袋
制剂除尘器会定期更换布袋,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⑧油泥及油脂
食堂隔油池油泥和油烟净化器废油脂暂存于密闭容器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①医疗废物
新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过滤材料
检验/化验/病理室等废气过滤器需定期更换废过滤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制剂过程药品检验废液
制剂过程产品需要进行检测,产生检验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污水处理站污泥
脱水后的污泥密闭容器收集后运至危废暂存间, (略) 区长期贮存,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污水处理站在线检测废液
新增在线监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化粪池、格栅、污水站污泥清掏前控制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施行)中第四章中的相关内容。
三、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t/a、NOX0t/a、颗粒物0.864t/a、非*烷总烃2.16t/a、COD7.411t/a、氨氮0.371t/a。
四、本项目如发生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的,须重新报批。
五、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由裕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