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规地(2024)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2024-09-09 | | | | 用 地 单 位 | (略)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工程(西段)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府土〔2019〕473号 | 用 地 位 置 | 闵行区莘庄镇, (略) 路以东,春申塘以北,金铭大厦以南 | 用 地 面 积 | 2099.2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608.2平方米,地下用地面积1491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 建 设 规 模 | 以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 (略) (略) 域线机场联络线西段工程3号风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地〔2024〕92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