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年产10000吨新能源油箱及钢结构件、10000套膨胀节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吨新能源油箱及钢结构件、*套膨胀节项目 | (略) 利港 (略) 22号 | (略) | 江苏 (略) | (略) 成立日期1986年11月,位于 (略) 利港 (略) 22号,主要从事新能源油箱、钢结构件、膨胀节的制造。该公司《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于2017年1 (略) 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略) 环保局环保日常环境管理。考虑企业成立时间较早,为了更好地完善环保手续,公司拟对全厂情况进行梳理,申报环保手续。 公司利用现自有厂房6201.43平方米,购置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数控激光切割机、车床、焊机、喷砂房、喷涂线等国产设备共计230台(套)进行生产。全厂最终可形成年产*吨新能源油箱及钢结构件、*套膨胀节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废气经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气筒FQ-1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苯系物及排气筒FQ-2颗粒物、排气筒FQ-3颗粒物、苯系物和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排气筒FQ-1二*苯、*苯及排气筒FQ-3二*苯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达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排气筒FQ-4油烟排放浓度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厂内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食堂废水利用厂内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西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管网已接通。 3、噪声:优化区内布局,远离厂界;各类设施设置于建筑物内,并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利用;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