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略) 堃鹏房 (略) 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 2023年9月27日裁定受理对海南 (略) 堃鹏房 (略) (以下简称“堃鹏公司”)的破产清算,2023年10月24日,依法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担任本破产案件管理人。
因堃鹏公司无法向管理人移交欠付职工工资的相关材料,经管理人调查,目前职工债权为:职工李学旺,自2020年6月23日入职,于2020年12月10 日主动离职,期间任管家部业务经理,堃鹏公司未向其支付2020年10月份工资1400元、2020年11月份工资2600元、2020年12月份工资*,以上共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本次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21日止。
如对本次公示载明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满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异议请求未被采纳的, (略) (略) 提起诉讼。如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海南 (略) 堃鹏房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附:
《职工债权明细表》
海南 (略) 堃鹏房 (略) 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明细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入职时间 | 离职时间 | 是否签订合同 | 合同约定工资(基本工资) | 拖欠工资金额 | 核查说明 |
1 | 李学旺 | *********** | 2020.6.23 | 2020.12.10 | 是 | 2100 | 4725.8 | 详见附注 |
合计 | / | / | / | / | / | / | 4725.8 | / |
附注:
经查:职工李学旺自2020年6月23日入职,于2020年12月10 日主动离职,因债务人未向其支付2020年10月份工资1400元、2020年11月份工资2600元、2020年12月份工资*,以上共计*,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裁决债务人应向该职工支付工资共计*, (略)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未执行到位金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