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http://**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9日
锦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位于锦屏县三江镇赤 (略) 。
锦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于2003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因历史卫星影像仅追溯到2012年,据与当地年长者及建设单位进行了解,建设前本次调查地块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耕地(0103旱地)、农村宅基地(0703)、灌木林地(0303)。建设单位已在地块上修建锦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地块用地类别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文化用地(0803)以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里面的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第二类建设用地开展调查。本地块调查面积4320.6m2(约6.48亩),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1′43.353″,北纬26°40′14.238″。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锦屏中学,南至锦屏县清水江民族风情园,西至翰林世家,北至耕地。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妥善收集 (略) 理,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地块可按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略) 盘分享的文件:锦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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