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A-26 | 宗地总面积: | *.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南、 (略) 以西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38 | ||||||
零售商业用地 | 1182.82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1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0 (略) 公共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 出让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56号)的有关内容,2024A-26号宗地需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略) 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应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地块外东南侧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277平方米,用地面积5261平方米(合7.89亩),应优先和开发地块首期同步建设,并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无偿代建的幼儿园,应与首期住宅楼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并按照《 (略)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9号)的要求无偿移交政府。 该宗地上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由竞得人与原投资人自行协商、自行结算。 竞得人需要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东港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59号
联 系 人:用地服务科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