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0000吨新材料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B01-1-f地块:(N22°49′48″,E111°37′44″);
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本项目内有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员工实行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年产新材料30000t/a(合成树脂19000t/a、表面活性剂7500t/a、医药中间体100t/a、胶水3400t/a)。用地面积共18077.44m2,建、构筑物占地6833.60m2,总建筑面积15568.00m2。主要包括综合楼、*类车间、*类仓库A、*类仓库B、*类厂房、*类仓库、公用工程房、*类埋地罐区、消防水池(埋地)、事故应急池(埋地)、初期雨水池(埋地)、污水处理池、循环水池等。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敏峰高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志晖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郁南县大湾镇工业园A07-1地块二期厂房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海珠区昌岗中路166号之三20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网站:http://**
*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