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23团生活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乌鲁木齐 (略) 承担“第二师23团生活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二师23团生活垃圾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第二师23团,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中心地理北纬42°12′11.512″,东经86°24′2.328″。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设计规模为近期(2025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吨/日;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所需库容20.0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0年;新建垃圾收集房20座,垃圾箱收集点40个(与压缩车配套),垃圾桶120个(与彩板房配套);新购置垃圾压缩车2辆(1辆载重量为8吨自卸式压缩车、1辆载重量为5吨自卸式压缩车);新建填埋场管理站1座;填埋场管理站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包括:值班室、锅炉房、特种车车库、计量间、洗车间、门卫、水源井等,总建筑面积为570.35平方米。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二师22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第二师二十二团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5 7902 6132
3、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百信钻石苑F栋京华佳座1105室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5、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第二师22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