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四局/集采中心/上海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4 11:02:3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27 11:00:00
内容:
中铁 (略)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CRCC-WGAZF-WZCG-2024-07
中铁 (略)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1:30之前在铁建云采完成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供货周期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5-70mm | 吨 | * |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 嘉定区外 (略) | 2024年9月至工程结束 | |
合计 | *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供货商具有有效的质量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图纸要求;投标产品供货商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检验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略) 《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集团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集团公司供应商综合信用评价通知中处于交易限制期的供应商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活动。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碎石年产*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碎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并且代理商需是上海地区登记注册的;生产 (略) 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供应能力。
②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报价。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方工地指定地点。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随货物到场时间;
(2)验收方法:1、*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等必要文件,质量合格证书名称、规格必须与实物名称、规格相符。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标准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检验(现场尺量或送检、抽检),如有出入,*方有权拒收该批物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负责;3、物资经初验合格后,*方在*方的发货物资清单上签字,但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及因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货周期,*方于每月20日前与*方进行对账。*方在每月20日前和*方确认物资结算汇总单,每月20日办理结算签认手续。
2、付款方式
(1)货至工地经*方初验合格后,*方凭*方签收的送货单上实际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为依据,办理结算单,按月结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给*方,一票结算;(2)*方收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支付货款,否则有权拒绝支付。(3)货款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支付结算款的60%,以此类推,剩余货款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均不计算利息)。供货结束,*方支付最后一笔货款之前,*方签订《物资结算确认承诺书》交给*方。(4)支付方式包括: (略) 银支付或承兑支付(铁建银信或云信)(票据支付比例不超过30%,开具日期不超6个月)。
五、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设备物资集采中心上海分中心
地 址: (略) 静 (略) 2号
联 系 人:张丹枫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中铁 (略)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略) 嘉定区外 (略)
联 系 人:杨婧怡
电 话:*
六、其他
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中铁 (略) ;如发生所 (略) 场实际价格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询价单位有权否决该次报价。
2024年9月24日
供应商提报资料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中铁 (略)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在研究了询价文件中所有文件后,我司对中铁 (略) 嘉定区外冈镇郊野单元01-01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碎石)询价采购 (编号:CRCC-WGAZF-WZCG-2024-04)询价响应报价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综合费用 | 投标单价 | 税率 | 到站合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 |
1 | 2 | 3 | 4=2+3 | % | 5=1×4 | (Km) | ||||||
1 | 级配碎石 | 5-70mm | 吨 | * | (略) 嘉定区外 (略) | |||||||
合计 |
询价响应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询价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供应商提报资料
物资到站价分析表
报价人名称: | 采购编号: | 包件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说明: 1、不含税到站单价+增值税额=含税到站单价,其中不含税到站单价包含运费等。2、按照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报价。
询价响应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询价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1、填写此表格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询价响应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询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盖上公章。
供应商提报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户行证明
3、其他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