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精神,受疫情影响,原定 * 年上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 (略) 如下:
* 、认定时间安排
( * )网上报名
1.时间: * 日-8月 * 日。
2. (略) 址:www.j *** 。
3.特别提醒: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海安 (略) ”。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撤消、重新申报,否则将无法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者本人须按规 (略) 确认。
( * )现场确认( (略) 报资料)
1.时间: * 日-8月 * 日(工作日上午8: * - * : * ,下午2: * -6: * )。
2.地点: (略) (略) * 楼大厅西北角N * 号窗口(海安市长江中路 * 号)。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我 (略) (略) 短信分流, (略) 报预留的手机短信,并按指 (略) 确认。如有极其特殊情况, (略) 确认时间, (略) 人事科 *** 。现场确认时请佩戴口罩,从南门进,东门出。逾 (略) 确认,视作放弃申请。
( * )体格检查
* 年9月中上旬组织申报人员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在海 (略) “人事师资”栏目(http:/ *** )另行公告,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 、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 * 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市认定受理范围: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 * 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 (略) 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4. (略) 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 (略) 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 (略) 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 (略) 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 * 〕 *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 * 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 * 〕 * 号)和《 (略) 教师资 (略) 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 * 〕 * 号)执行。
( *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 (略) 专科及以上学历( (略) 学历的师范生可申 (略) 学学段相 * 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 *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 级 * 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 * 级 * 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 * 级水平。年满 * 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 * )非师范生和 * 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 * 致。 * 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 (略) 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 、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 (略) (www.j *** )网报时间内登录报名。申请人按照 (略) 身份注册(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 (略) 报入口”),在网页上填报提交申请信息。 (略) 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 、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 * )有效期内的 * 代身份证。
( * )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 * 项)。
1. (略) 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我市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 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 (略) 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 (略) 在地, (略) (略) 或单位 (略) 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 (略) 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 (略) 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 )学历证书。学历 (略) 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 (略) (略) 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略) 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略) (www.c *** )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 (略) 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 (略) (略)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 *** )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 (略) (n *** ) (略) 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 年及以前入学的 (略) 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 (略) (略) 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 * 证明:
1. (略) 上 (略) 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略) 教务、档案 (略) 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 (略) (略) 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 (略) (略) 门或人 (略) 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 (略) 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略) 招生 (略) 门公章)。
6. * 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略) 教务或人 (略) 门公章)。
( *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 (略) 政区、 (略) 政区和台 (略) 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 (略) 和 (略) 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 * 开 (略) 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 *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 * mm× * mm, (略) 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 、其他
(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 * 申请人在同 * 年内只能申请 * 种教师资格。
( * )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 (略) 网上申报、 (略) 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 (略) 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 (略) 为。 * 经查实, (略) 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 *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略) 罚。
( * )海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通过海 (略) “人事师资”栏目(http:/ *** )发布,请主动查询。
( * )海安 (略) 人事科教师资 (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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