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大连万 (略) 清算组将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网址:http://**)对大连万 (略) ( (略) ) (略) (略) 沿海街94号(绿港 (略) A区1号楼)整栋在建房地产(以下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略) (略) (以下 (略) )于2017年10月17日作出(2017)辽02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股东张 (略) 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于2017年10月24日作出(2017)辽02强清3-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担任其清算组。清算过程中,大连永通房 (略) 接受清算组委托,对标的物现状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大永房评字【2023】03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前述《房地产估价报告》对标的物的评估价值仅为本次拍卖起拍价的参考依据,《房地产估价报告》描述与现状不一致时以现状为准。
二、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大连万 (略) (略) (略) 沿海街94号(绿港 (略) A区1号楼)整栋在建房地产。标的物基本情况如下:
(略) 财产的依据 | 标的物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系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八一四工厂、大连 (略) 、大连 (略) ( (略) )三方联建。根据联建三方确认, (略) 所有。 (略) 为担保借款,以在建工程将其与另四栋房产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大连中山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中山支行)。 (略) 与农行中山支行借款纠纷一案,标的物(不含A单元) (略) 强制拍卖,因三次流拍,于2006年9月13 (略) 裁定(案号2005大民合执字第153号)抵债给农行中山支行。2006年 (略) 法定代表人宋海燕以 (略) 于在公开拍卖中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标的物(不含A单元)。而标的物的 (略) 与农行中山支行间另一宗纠纷(2006大民合初字第106号民事案件)的执行案件(2007大执一字10号)中,于2007年12月19日被公开拍卖,万嘉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海燕以自己的名义竞得, (略) 已作出裁定予以认定,后宋海 (略) 竞得。 | |
标的物现状 | 标的物主体已建成,总六层(含地下一层),其中第一层现已被间隔为两层,标的物未办理竣工备案,未办理权属登记。其中地上一层现有部分房屋仍被两家汽车修配厂占用(已承诺腾退,尚未找到合适位置搬迁),成交后,可由买主自行决定其搬迁期限。另,该被占用房屋拍卖成交当月的房屋使用费由清算组收取,从成交的下一月起,房屋使用费归买受人所有。 | |
标的物面积 | 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建筑面积共计6366.58m2,此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未经测绘,面积数据来源于(2005)大民合执字第153号、(2007)大执一字10号执行卷宗。 | |
标的物装修 | 地上一层现仍由两家汽车修配厂占用部分,具体情况以现况为准。其他部分的室内外情况亦以现状为准,不再赘述。地下一层的入口分为室内及 (略) 。地下一层现与沿海街92号楼(绿港 (略) A区2号楼, (略) 所有,来源同本标的物)相通,未做间隔,本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若有需要,可在两楼的 (略) 进行间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
标的物所涉相关权证 | 截至公告日,清算组未接管到标的物所涉《国有土地使用证》【大国用(2000)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0-074号)原件,未查询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略) (略) 查询,收到《关于对大连万 (略) 清算组申请调取土地及规划文件的复函》,主要内容为“大国用(2000)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登记情况:使用权人为七八一四工厂、大连 (略) , (略) (略) 沿海街,用途为商服,使用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40年8月31日。截止2023年3月20日,该宗地无抵押查封登记,查询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未查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截至公告日,清 (略) 竞得三栋房产的《 (略) 拍卖成交确认书》(No.#)原件。 |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或其他有异议者,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清算组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附相关证据。清算组有权继续拍卖,除非异议人提供相当于标的物评估价款30%的款物担保或银行、保险公司保函。在异议人提供担保或保函状态下,清算组仍有权继续拍卖。报名者继续参拍的,视为承诺清算组在成交后暂缓交割直至异议涉及的法律程序全部终结。如异议人的异议最终得到司法部门支持,则竞买价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加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2514.#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实地看样者请提前2日与清算组预约看样日期,未预约者恕不接待。联系人电话:贾律师#;晏律师#。
五、竞买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联系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登记。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登记、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无论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拍卖成交后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六、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3.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人出价,标的物成交。
七、优先购买权人
1.标的物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保证金、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本公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清算组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开始前,清算组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清算组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 (略) 径无息退回,清算组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大连万 (略) 清算组;账号:#;开户行: (略) 北京街支行)。缴纳款项时须备注注明:1号楼竞拍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拍卖服务费、 (略) 技术服务费、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略) 财产。因买受人悔拍的,清算组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则由悔拍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
5.拍卖成交后, (略) 产生的技术服务费的金额及缴纳方式,以拍品详情页面描述为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缴纳技术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 (略) 开具。
九、标的物移交、权属变更及税费承担
1.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略) 技术服务费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略) 263号北京街综合楼701室 (略) 签署成交文件。
2.签署成交文件后7日内,买受人按清算组通知时间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实物交接,买受人自此承担拍卖标的物损毁、灭失等后果,自行承担标的物接收后所涉的全部税费。买受人逾期接收标的物的,视为已接收,视为自愿接受前述后果和税费。
3.竞价成交后,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清算组提供协助。万嘉公司以在建工程竞得标的物,竞买后未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或变更,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权属变更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关于权属登记、变更登记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或政策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等造成的包括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价格。经清算组向税务主管机关查询,税 (略) 竞买三栋房产后缴纳相应税费信息。因标的物办理初始登记、转让及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卖方应缴纳或补缴的各项税、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按照清算组通知时间及金额向清算组足额支付卖方相关税费,否则清算组有权延缓开具发票。标的物如另有前期拖欠税费、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续配套/续建/修缮施工或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并支付。
上述一切应缴的具体税费范围、核算方式和核算金额由相关主管部门实际核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清算组主张因此次交易而产生的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卖方应缴纳或补缴的各项税、费、罚款等)。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管理费等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的或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可自行了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索偿。
十、风险提示:
1.标的物未经竣工验收,属在建工程房地产项目,系万嘉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三栋房产在同一拍卖成交确认书上,其中标的物的A单元是在另一拍卖中取得,清算组未接管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竞拍后未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该项目及手续进行充分了解,标的物有无占用等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实地查勘,未实地查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并接受该项目的一切瑕疵与风险,认可以交付时的标的物现状交付,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按总面积、总价款拍卖(其中加建建筑物仅包括房屋的成本价值,不含土地使用权),清算组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或将来权属登记的面积相符合。在标的物权属登记及变更登记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本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款。
3.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相应证照缺失或不能办理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对情况介绍是否存有不全面、不准确等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4.本次拍卖清算组不承担任何税费,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建筑基础、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被覆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对以上情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竞买人竞价前 (略) 场监督、税务、外管、商务、环保、 (略) 、 (略) 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是否限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变更登记、权属登记及变更所需要件及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准入条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核实。
7.据清算组调查了解,标的物不存在查封登记、抵押登记等,具体情况以职能部门最终认定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款,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对以上情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影响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相关手续的,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得因此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价款支付时间。
8. (略) 络拍卖的特殊性,拍卖开始后,不 (略) 络竞 (略) 络故障(包括 (略) 速慢、电路故障、系统故障) (略) 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如若发生上述情况或因竞买人本人操作失误等 (略) 上竞买受阻的,不 (略) 络竞买人的竞买活动持续有效。由此存在的风险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清算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价成交后,前述文件自动成为《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联系人:贾律师#;晏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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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万 (略) 清算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