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5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略) 年产15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技改项目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双河路309号 | (略) | 河南 (略) | (略) 依托原有工程生产厂房、公辅设施、部分设备进行改建,建设年产150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生产车间及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并建设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1126万元,占总投资的4.33%。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UASB+三级A/O+高级氧化”。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总排放口进入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 41/756-2012)及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气经预处理后引入1套RTO装置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危废焚烧炉废气经1套“SNCR 脱硝+半干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器+二级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排放标准;包装废气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