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E#/2024-#
- 发文机关:婺源县发改委
- 文号:婺发改字〔2024〕36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 发文日期:2024-11-25
- 有效性: 有效
蚺城街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婺 (略) 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蚺办字〔2024〕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 (略) 人居环境和推进街道工作。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婺 (略) 片区提升改造工程,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411-#-04-01-#。
项目单位为婺源县蚺城街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婺源县蚺城 (略) 片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改造1763.4平方米,内部改造695.2平方米及王家山环境提升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9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元,基本预备费9.#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六、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婺源县 (略) 2024年1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婺 (略) 片区提升改造工程用地的意见》。
??八、请婺源县蚺城街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婺源县蚺城街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