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4年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重)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50-LCQT-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三点 |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如体检项目包含核磁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应分别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
2 |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
4 |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 | 2024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
5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后(北京时间) |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
6 | 磋商时间 |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 2024年9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
7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响应文件的组成”第13.3.1条“商务部分”第5款“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第④点 | ④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a.供应商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b.如体检项目包含核磁和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应分别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理由:采购人来函。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地址: (略) 灵川县灵 (略) 164号
联系方式:黄岗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临桂 (略) 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钏钏、劳湲清
电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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