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再生资源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再生资源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 (略) 中川镇经纬 (略) (略) 南段1377号 | 兰州鑫源 (略) | 甘肃 (略) |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拆解车间,内部建设1条年回收、拆解报废新能源汽车与机动车5000辆的生产线,配套建设拆卸工具及拆卸机械,办公场所、仓库、危险暂存间等工程均依托现有;将原有的一座待拆解棚分 (略) 域作为产品贮存库房。并对报废汽车拆解后的新能源动力电池、新能源电机、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轮胎、橡胶制品、氟利昂等各类废物进行回收。 投资情况: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元。 |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油液抽排及切割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理, (略) (略) ;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限值要求。固废: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旧轮胎、轻质物料、内饰材料、海绵及座椅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暂存于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 (略) 理能力和经营范围的单位 (略) 置;废旧玻璃收集后外售;废动力蓄电池暂存在动力蓄电 (略) ,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 (略) 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收尘灰及废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燃料类废油液、非燃料废油、废滤清器、非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的废物、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容器、废电子电器产 (略) 板、废活性炭、含汞废物、石棉废物、废机油、油水分离器废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在铅蓄电池储存间,委托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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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