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青龙镇青龙村有机颗粒肥加工项目
成交公告
*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青龙镇青龙村有机颗粒肥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XXCG * 0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04月 * 日
开标日期: * 日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内完成交货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山路东/市 * 小南6幢7号
成交金额: *** . *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略) 名单: 王金陵 、杨霞 、朱红军
招标人名称: (略) 青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青龙镇
联系人:蒋部长 联系电话: ***
采购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政服务大厅西 * 米
项目负责人:陈利恒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按 (略) 。 收费金额: * 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政服务大厅西 * 米,联系电话:徐工 *** 。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略) 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 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