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吉县 (略) 拟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一:付传本等联建楼( (略) 二期)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38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3.0,建筑密度100%,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0.9米;
地块二:岔路河古城大街14号商业住宅楼( (略) 1#楼)建设工程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2001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2.68,建筑密度52.6%,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8.8米;
地块三: (略) 2#楼建设项目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1008.64平方米,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6.0,建筑密度100%,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7.1米;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持用地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永吉县 (略) 提出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6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吉县 (略)
联系电话:0432-(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吉县 (略) 拟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一:付传本等联建楼( (略) 二期)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38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3.0,建筑密度100%,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0.9米;
地块二:岔路河古城大街14号商业住宅楼( (略) 1#楼)建设工程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2001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2.68,建筑密度52.6%,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8.8米;
地块三: (略) 2#楼建设项目 (略) (略) 河村,出让面积1008.64平方米,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土地出让价款(略)元。容积率6.0,建筑密度100%,地上建(构)筑物限高17.1米;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3日持用地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永吉县 (略) 提出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16时,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吉县 (略)
联系电话:0432-(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