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 | 标段(包)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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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 |
2024年度G22 (略) 、 (略) 大中修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投标人的提问做出以下回复:
提问1:本项目工程 (略) 大中修工程,项目程度简单,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较为苛刻(需要显示竣工时间、交工时间、结算价等),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略)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即代表该项目实际施工完成,要求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不合理。建议业绩认定时间更改为交工验收时间,同时“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不体现“竣工时间”及“结算价”。
答1:本项目业绩要求以补遗01号为准。
提问2:本项目主要工 (略) 面工程大中修, (略) 基、路面病害,路面加铺罩面, (略) 侧护栏、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而独立完成50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三级及以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基、路面、交安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也完全可以承担该项目的施工,请问独立完成50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三级及以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基、路面、交安工程)业绩是否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答2:该项目属普通国省 (略) 养护工程,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及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等相关要求,养护工程分类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该项目为修复养护中的大修、中修项目,并不属于新建、改扩建项目。因此,该项目类似业绩按照招标文件和补遗文件要求执行,其余业绩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提问3:养护工程属不属于大中修工程业绩?
答3: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及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等相关要求,养护工程分类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该项目为修复养护中的大修、中修项目。因此,投标单位项目业绩中应明确体现为已实施的大中修(大修、中修或大中修)工程。
提问4:据相关资料查询,路面改造通常包括大修和中修两种类型 ,而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大中修工程 , (略) 面改造工程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请给予明确回复。
答4: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及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等相关要求,养护工程分类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该项目为修复养护中的大修、中修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大修、中修或大中修工程。该项目类似业绩按照招标文件和补遗文件要求执行,其余业绩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提问5:关于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要求两个资质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5:按招标文件执行。目前全国范围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单位数量完全具有充分竞争性,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招标人:甘孜藏族 (略) 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 (略)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