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公示
鞍山市千山区 (略) (略) 本级 * 年1(至)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 〕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鞍山市千山区 (略) (略) 本级 * 年1(至)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鞍山市千山区 (略) (略) 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鞍山市千山区 (略) (略) 临时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辅警、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森林消防员、环卫工人、司机、保安、保洁、食堂人员、修理工、行政管理辅助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 * 人; 采购标数量1项; 服务要求: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具 (略) 需岗位人员, (略) 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2.由 (略) 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3.由 (略) 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财务报表,节假日福利待遇。4.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 (略) 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5.供 (略) 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 (略) 工作职责。6. 供应商 (略) 理、平息矛盾及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7.由 (略) 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 48.14 | 1月 | 无 | * 年1月12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鞍山市千山区 (略) (略) 本级
*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