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 (略) 编制的《 (略) 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 (略) 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 (略) 2024年12月23日 (略) 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于新 (略) (略) 银河街61号租赁新疆 (略) 厂房进行项目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24′18.397″,北纬43°55′02.223″。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腻子粉生产线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2条、石膏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3个50吨水泥筒仓,3个50吨砂子储罐、1个50吨石膏筒仓、危废暂存库及其配套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生产工艺流程:配比投料、混合搅拌、包装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干拌砂浆#吨/年,腻子粉2.#吨/年,石膏2.#吨/年。冬季采用电暖器取暖。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二)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带四面软帘,上料、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进入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石膏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的颗粒物排放及排气筒高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所有生产工序须在厂房内进行,砂子、石膏、水泥等原料密闭储罐保存,其他易产生扬尘的原料袋装存放 (略) ;采取苫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对设备采取多频次维护及检修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声环境 (略) 监测值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 (略) (略) (略) (略) 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 (略) 置工作。运营期不合格产品、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或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本项目新增颗粒物:0.284吨/年,颗粒物排放量从八钢焦炭料场封闭项目中2倍替代。
(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略) 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 (略) 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略) 经济技 (略) ( (略) )分局〔以下简称“ (略) ( (略) )分局”〕。
(十)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委 (略) ( (略) )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盛街益民大厦
(略) (略) ???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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