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篁忻线篁岸- (略) 改建工程(篁岸-寺坞段)
建设单位:浙江开化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现状城白线(K17+350)与里河线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K0+000~K0+340 基本利用现有里河线进行布设,随后沿村庄外围自南向北上跨池淮溪及篁岸溪,在K1+780附近 (略) (篁忻线)相接,随后基本利 (略) 进行布设,终点位于高潮村村口,与高潮村村道形成平面T字交叉,终点桩号K3+602,路线全长3.602公里。采 (略) 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3.5米,路面12m。
主线主要控制点:城白线、里河线、篁忻线、沿线主要村镇、预留永农红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 (略) 周边居民区里洪村、光芒村、孙家村、桥头坑村、门坞口村以及地表水体池淮溪、篁岸溪。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噪声主要 (略) 建设时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受工程施工噪声的影响, (略) 施工场界周边部分敏感点村庄昼间的环境噪声值出现超标现象,其超标量与影响范围将随着使用的设备种类及数量、施工过程的不同而出现波动。要求加 (略) 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时间,避开夜间以及午休时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因此,施工场地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2)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堆土场扬尘、车辆扬尘等)、施工车辆尾气和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4)工程施工期要求建设单位以弃方处置承诺的形式承诺在项目开工后做好余方的外运处置工作,接纳场所及运输方案由建设单位确定。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期由于临时建筑及施工活动的进行,将破坏原来的自然性、和谐性;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在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基础上,不良影响将随之消除。
(6)本项目为 (略) 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公路运行对动物的影响将会逐渐恢复;工程应加强对土地(尤其是耕地、园地、林地等)的复耕, (略) 沿线的绿化,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新建桥梁设置水中墩,需进行河道内施工,会占用地表水水域、扰动水体,施工期对下游河流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对水生生物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的建设对沿线的景观的一定的影响。
营运期:
(1) (略) 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采取绿化削减、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后, (略) 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要求。
(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影响区域 (略) 两侧及周边区域。为 (略) 沿线局部小气候,改善大气环境, (略) 景观,建议建设单位工程实施过 (略) 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 (略) 面养护。项目落实相关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营运期 (略) 面、桥面雨水径流。雨水径流属较清洁水,通 (略) 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略) 面和桥面清洁, (略) 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 (略) 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新建桥梁设置水中墩,会占用地表水水域、扰动水体,桥面径流会对下游河流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现有河流水质类别,对水生生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补偿河道面积及一段时间的适应后,本项目不会影响河势稳定、不妨碍行洪畅通,对河道水面面积、水量、水温、水深、水面宽、冲淤变化等水文要素影响较小。
(4)根据预测结果, (略) 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5)设置标识标牌, (略) 民不随手丢弃垃圾。沿线公交站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6)运营单位只要认真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将有效地防止危险品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可管,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一览表
分类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施工期 | ||
大气环境 | 1、加强汽车、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安全运行。 2、加强汽车运输管理,科学 (略) 线;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运行时间。 3、 (略) 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4、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 5、混凝料拌合宜采用集中拌合方式,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点不宜小于200m,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敏感点上风向。 6、场地出入 (略) ,车辆冲洗装置应采用高压冲洗设备,水压不小于0.3MPa,工程车辆冲洗时间宜不少于3min,小型车辆冲洗时间宜不少于1min。洗车废水应设置三级沉淀池,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泥渣定期清运。 7、水泥、砂石料等易起尘材料装卸区和堆放区宜设置封闭式料仓,场内物料传送皮带运输应采取封闭式,在该作业区车辆进出口处设置喷淋系统或者雾炮机,在作业时保持开启状态。 8、机械设备和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机油(桶)、废柴(汽)油(桶)等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和处置。 9、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合理安排粉煤灰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 10、 (略) 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CO排放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表1中容许浓度 |
地表水 | 1、建筑材料特别是易 (略) 材料和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表土堆场等应设置篷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废弃后应及时清运;施工场地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防治要求妥善防治;施工便道、表土堆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施工便道、表土堆场、临时弃土场等的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合理施工布置,临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并根据原土地类型进行恢复。 2、工程施工人员主要租用附近民房或住宅,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法租用沿线村庄的施工区域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定期清运。施工营地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定期清运。 3、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 (略) 面洒水,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跨河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应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单独处理。 4、搅拌机清洗水和运输车辆清洗水应设置沉淀池集中处理,对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再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回用,废油污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堆场等须设防雨棚;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雨水导流沟,防止场区外的雨水对场区内的堆场、地面等进行冲刷;场区内的废水均应导流至沉淀池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漫流,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5、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回用至施工场地,严禁随意处置。 6、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河道,养护施工中应注意节约用水,防止碱性废水外溢影响水质;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等场地应进行硬化,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应设专门的仓库或罐体进行储存,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 8、对含有物料流失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工程养护、施工降尘,同时沉淀池应设置于地势较高处,防止因雨量过大,雨水漫流至沉淀池中,导致沉淀池中的含泥沙废水随雨水一同流入附近水体。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
声环境 |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 ①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②周边有居民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尤其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时,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高噪声施工设备可使用临时隔声罩,对施工场界采取临时隔声围挡,临时屏障可与施工围挡一并考虑。如桥梁桩基施工的旋挖机可采用低噪声施工钻头、降低旋挖机旋转速度,有条件时还可以设置旋挖机隔声罩等手段。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位置和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在敏感点处近距离、长时间同时施工的情况。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时序,如无特殊需要,夜间应暂停一切施工活动,高噪作业如打桩等应避开休息时间;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 (略) 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3、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等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利用 (略) 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 (略) 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4、施工便道设计时尽量避开沿线村庄;利 (略) 用于施工材 (略) 线时,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 (略) 段附近有村 (略) 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对于为了防治运营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现状窗户补助措施,建议在施工期提前实施,可同时作为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对于施工 (略) 段建议施工单位租用临时声屏障,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7、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8、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9、居民点附近施工作业应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10、对沿线处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围挡;对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区等实施密封作业,以减缓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及厂界噪声影响。 | 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生态环境 | 1、土地资源保护措施 建议下阶段设计中,对路堑段应采取收缩边坡、设置挡墙、边坡生态修复等减缓措施,以减缓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临时工程应优先利用荒山、荒地,并加大土石方的移挖作填等调配利用,减少取弃土(渣)场的设置。对于占用农田的临时用地原则上应复耕还田。此外, (略) 基边坡、服务设施、取弃土(渣)场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予以恢复。复垦或恢复植被前,应将表层熟土剥离,待土石方工程完工后,用于取弃土(渣)场裸露面的植被恢复和复耕,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建议设计部门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加强与地方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当地群众的意向和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对地方有还田意向并通过土地整治措施后具有还田条件的临时用地均应考虑还田措施;建设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征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 建设单位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各自标段内工程达到环保“三同时”要求后,方可撤离现场;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的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弃渣按设计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做到不随意弃渣;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做到永临结合;工程材料、机械等应定置堆放,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在农田周边施工时,尽量减少施工及机械碾压等对农作物及农田土质的影响;雨季施工要对物料场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 2、基本农田保护预案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履行以下程序: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略) 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略) 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单位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省、市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原则,考虑到工程沿线地区备用土地资源的分布等情况,建设单位难以开垦“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此以“缴纳耕地开垦费”为宜。 (3)基本农田耕作层处置: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土壤改良”的要求,本工程建设实施时需要将基本农田表层 0~0.3m的耕作层集中收集,并与地方政府协调,余下耕作土运至临时堆土区,由地方人民政府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工程措施:本工程设 (略) 线,避免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评价建议下阶段设计中进一 (略) 方案,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从而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 (5)临时用地复耕:建设单位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照批准后的方案对临时用地进行复耕。在下一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以及村民的沟通和交流,掌握其对农灌设施的设置要求,进一步优化桥涵设置, (略) 桥涵的修建数量、位置能满足当地农业生产要求。 (6)临时用地恢复及补偿:工程征占临时用地要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补偿,对工程临时占用的林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工程临时占用的耕地,应当按照该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补偿费,造成地面附着物破坏的,应当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本项目实施后,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将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续植被恢复将移交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实施;项目临时使用的耕地建设单位须按照要求进行复耕。 3、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设施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修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平整场地,复垦还耕或绿化。工程制(存)梁场、拌合站等大临工程尽量以既有空闲地和拟建工程场地为主,在工程交验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并进行整治,恢复原有植被,混凝土拌合站仅限本工程使用,不得外售。工程弃土应集中规划,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弃土后及时整理,进行植被恢复绿化。 (2)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 (略) ,尽量减少对农作物和地表植被的扰动、破坏。 (3)公路绿化应遵循尽量恢复沿线原有景观风貌的原则,绿化树种尽量种植本地物种。植物物种的选择、布局上要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 (略) 景观及环保作用(如降低噪声、防止空气污染等),满足行车安全。路基坡面、桥梁下部、施工营地、生活区、施工便道和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区域一旦实施,绿化工程也应同时实施,遵守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绿化“三同时”原则。 (4)施工生产生活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专题做好相关工程、植物保护措施,避免、减少引起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应尽量利 (略) ,尽量不新修或少修施工便道,减少临时占地,同时加强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做好利用现有施工便道进行物资运输规划工作,避免对现有施工便道造成交通堵塞;施工便道 (略) 两侧绿化、排水、浆砌石衬砌等植物、工程保护措施,减轻施工便道开挖引起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本项目新修施工便道主要在桥隧建设区,应加强施工车辆运输期间管理、对运输材料和渣土进行遮盖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车辆运输带来的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新修施工便道应结合所在镇、村庄群众实际需求确定是否保留,若不保留,则清除已形成的表层固化层并送项目设置的料场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5)对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6)加强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科普宣传和环保教育,施工过程中若在施工范围内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应及时将其移植,避免工程施工对其破坏。有古树名木或区域珍稀动植物,应挂牌予以提示和警示。工程建设会对位于红线外100m范围内的2株古树产生一定影响,应优先避让并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加强作业人员管理,则工程建设对古树资源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严禁砍伐,严禁攀折树枝,严禁剥损树皮,严禁借古树搭建工棚,施工过程中不准在古树上挂物、敲钉、刻划。不在古树周边设置材料堆场,电器设备、电力线尽量远离名木古树。 (7)高填深挖段生态恢复措施:①项目深挖段共1处,在设计过程中已尽量综合考虑,减少高填深挖段数量。 (略) 段超过30米、 (略) 段超过 (略) 基边坡应进行工点设计。从“ (略) ”的要求出发, (略) (略) 堑边坡的有机结合,挖方边坡的坡面与地面的结合部应尽可能做成弧形。边坡防护应尽量避免大面积采用圬工结构,必要时可采用第一级圬工挡墙,第二级以上可采用工程防护与生态防护相结合的方案。 (略) 基稳定的前提下,尽量采用生态防护,减少圬工体积。在岩土结构稳定,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以选择刚性结构与柔性结构相结合,多层防护与生态植被防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边坡治理。在防护方案选择时,需要考虑到边坡岩土性质、环境气候条件、排水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④对于稳定边坡,以坡面绿化防护为主。边坡低缓的土质边坡直接植草防护,岩质边坡主要采用厚层基材绿化。⑤对于坡面节理裂隙发育、岩石破碎,有可能发生滑石、落石但无不利结构面控制的欠稳定岩质边坡,可考虑采用 (略) 与厚层基材相结合的防护方式保证边坡稳定。⑥对于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必须增加支挡加固工程,可考虑采用锚杆框格梁与厚层基材相结合或放缓边坡坡率或两者相结合等工程措施保证边坡稳定。⑦对高填深 (略) 基建设,尽量减少施工时间,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降低高填深挖施工对生态的影响。 (略) 段尽可能采用桥梁通过,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4、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1)重点做好桥梁和高 (略) 基的植被恢复措施, (略) 工程异质性影响范围,减缓廊道切割的不利影响。 (2)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防止动物生境污染。施工期间加强弃渣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4)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防止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及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及夜间开山爆破等。 5、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水上桥梁工程的施工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尽量在征用土地范围内施工,避免对征用土地范围外的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及营地生活垃圾应统一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回用、生产废水必须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之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废渣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堆放沿线水体附近。料场中转站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若堆放在桥位附近,应在堆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 (2)在水中进行桥梁施工时,桥梁主墩基础施工采用双壁钢围堰防水,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应经处理后用船运到指定地点排放,废渣应用船运到指定地点堆置,不得弃于水中;桥涵施工和船舶运输都必须制定相应的油污染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油污染净化、清理器材和设备。 (3)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对施工形成的迹地,采取生物措施,促使其植被尽快得到恢复;用完的石料所沉淀的泥土运送至弃渣场作表层覆土。 (4)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严禁施工管理人员在鱼类繁殖期捕捞。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 (略) 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 6、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扩大耕地(绿化)面积,增加斑块之间的连通性,维护景观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和稳定性,减缓工程建设产生的廊道效应和景观异质性。 (2)本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其路基、桥梁、服务设施和弃土(渣)场等会对沿线视觉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评价在设计基础上补充以下措施和建议:①路基工程对沿线景观的影响呈线形分布,本报告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当地自然景观要求,提出以下景观要求和建议: (略) 两侧建设绿色通道,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尽可能使用乡土树种,并考虑绿化的景观效果,使景观与功能相结合,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边坡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好、适应性强、耐贫瘠和伏旱高温、生长能力强灌木及草种,并使边坡绿化更好地融入周边环境。②设计应通过融合法使桥梁色彩与周围环境有机融合、相互补充、自然协调。桥梁结构选用连续感强的桥梁,其水平伸展的动势和平坦舒展的风景相协调,并增加平稳安全感。③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土地采取撒播草籽等植被措施,将其对视觉景观的影响逐步消除。 | 减少或恢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固废 | 1、本项目施工前需剥离表土,表土应按规定堆置于场地内的临时表土堆置点,后期用作植被绿化覆土。本工程弃渣主要为淤泥和钻渣,运至中转料场临时堆置。项目挖方 (略) 基,挖方中的石方作为挡墙等构造物利用,余方运至料场中转站临时堆置。余方和弃渣清运过程中,土方运输车辆应按公安交通管理 (略) 线、时间行驶,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 (略) 泄漏、遗撒。同时,施工场地应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料场中转站应做好覆盖和围挡等措施,避免露天堆放,并保持堆场周边环境整洁。如表土和弃渣需临时堆放,可妥善堆放于土方中转场,并对中转场采取临时覆盖的措施。料场中转站采用衡重式挡土墙临时防护。 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将生活垃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会带来的影响。 3、项目施工场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场地初期雨水等均经导流沟汇入沉淀池沉淀,沉淀池沉渣为一般固废,收集后清运至弃渣场堆置。 4、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暂存间,按要求对其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 妥善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营运期 | ||
大气环境 | 1、 (略) (略) 面养护, (略) 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严禁不符合规定、超 (略) 。 2、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3、规划部门严 (略) 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 | (略) (略) 面养护, (略) 良好运营状态; 环 (略) 清扫;公路沿线绿化。 |
地表水 | 1、 (略) 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 (略) 段设置防撞护栏; 3、对跨敏感水体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事故应急沉淀池等。 | / |
声环境 | 1、采用SMA- (略) 面; 2、设置环保降噪伸缩缝,从源头降低交通噪声; 3、对超标敏感点设置隔声窗、绿化带等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4、 (略) 交通噪声管理,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 (略) 面的平整度, (略) 交通噪声; 5、加强营运期交通噪声跟踪监测。 | 减轻车辆行驶等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各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 |
生态环境 | 1、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做好景观保护方案。 2、工程临时占地区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 | 减少或恢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固体废物 | 1、完善公交站台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将生活垃圾纳入地方环卫系统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2、设置标识标牌, (略) 民不随手丢弃垃圾。 | 妥善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环境风险 | (略) 线设计,尽 (略) 纵坡,提供良好视野,从而达到控制车辆速度,降低车辆碰撞概率; (略) 交通安全标识设计、防撞设计、防眩设计、防撞设计、防坠设计以及标志导流设计,尽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②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要求采用加强型护栏,以防车辆翻入水体中。建议涉水大中桥梁设置应急水池。 (略) 的照明设计, (略) 拐角、 (略) 段、靠近居民点处、桥梁上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或车辆限速、减速标志,提醒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保障车辆行车安全, (略) 段内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从而保障沿线居民的安全及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④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申报管理制度。车主需填写申报表,包括:危险货物执照号码、货物品种等级和编号、收发货人名称、装卸地点、货物特性等。 ⑤严格执行《 (略) 运输条例》要求, (略)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的管理,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接入统一的危险 (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当遵守危险货 (略) 、时间和速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发生燃烧、爆炸、辐射或者泄漏等事故。 ⑥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危险品准运证,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需经 (略) 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时,应使用罐式、厢式车辆或专用容器,车辆应配备通讯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 ⑦危险品运输车辆左前方应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标志。 ⑧有关部门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管理部门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严格安检,车辆上需设置有明显标志,以便引起其它车辆重视,防止发生事故。在春运和梅雨季节等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此类车辆的监控。 (略) 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各种未申报又无危险品运输标志的罐车、筒装车进行入口检查,对载有危险品,但未办理有关证件或车辆未按规定加装危险品运输标志的车辆均不允 (略) 行驶。 ⑩建立应急机制,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营运期应加强应急物资、队*的管理,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响应。 | 避免或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沿线声、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落实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最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篁忻线篁岸- (略) 改建工程(篁岸-寺坞段)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联系电话:0570-*
(2)建设单位:浙江开化 (略) ——赖工/0570一*
(3)环评单位: (略) (略) ——毛工/057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开化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