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单位于2024年8月21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关于申请占用、 (略) 道路(获得用水)容缺审批的函》及《申请占用、 (略) 道路容缺审批承诺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予以受理(项目编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略) 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行政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因“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水安装工程”项目占用、 (略) 人行道施工,批准施工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共5天),请按照批复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延期或增加面积的,需提前另行申请及审批。
二、如占用、 (略) 道路 (略) 灯杆、防护栏、隔离墩、下水道 (略) 政设施的,你单位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协商解决。
三、你单位需主动与相关管线单位沟通,了解查清地下管线走向及深度,做好防护措施,不得破坏燃气等相关管线,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及安全责任均由你单位负责。如因占用挖掘地段涉及地下燃气管道,你单位必须与防 (略) (略) (联系人:卢工,电话:*)签订相关的安全保护协议,并将协议报送我局备案。施工时,你单位必须在防 (略) (略) 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
四、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管理监督局关于进 (略) 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及宣传美化工作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19〕185号)要求,做好施工围挡及施工围挡公示。如占用、 (略) 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在适当位置设置反光锥筒等警告标志,在人行道上设置施工围挡必须预留50cm人行道供行人正常通行, (略) 交通安全。
五、根据《自治区建设委员会关于广西壮 (略) 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桂建城字[1994]第38号, (略) 挖掘修复质量。你公司必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选定专业施工队 (略) 段进行修。 (略) 挖掘作业前1天和挖掘施工完成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覃志峰,0770-*;*),由该局对挖掘情况进行核验合格后 (略) 挖掘修复单位进行修复,避免出现衔接不畅的情况。
六、根据自治区建设厅《 (略) 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计字〔2005〕53号)规定,经批 (略) 的单位和个人按挖掘修复费和回填费总价的1. (略) 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预交挖掘修复保证金,你单位 (略) 挖掘修复保 (略) 修复单 (略) 修复工作,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部门核定结算款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根据《 (略) 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4号)规定, (略) 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保证金。涉及占用、挖掘具体参数以现场联合勘验结论为准,具体缴费内容、金额、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执行。
七、你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相关 (略) 道路挖掘 (略) 道路临时占用费等费用。
八、如占用、 (略) 道路涉及绿化苗木、绿篱花篱、草坪、地被植物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规定, (略) 园林绿化 (略) 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绿化苗木的移植由你单位于施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并在该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移植。
九、你单位领取本决定书并经联合实地勘验后方可进行施工。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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