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口县锰污染治理项目(五期)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城发改委发〔2024〕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城口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城口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锰行业退出后遗留地块矿硐废水进行治理,包含锰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后遗留地块锰污染整治、关闭煤矿矿井涌水治理项目等;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包含 (略) 及边坡覆绿项目、 (略) 整治、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230.(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城口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瀚正 (略) |
地址: | (略) 城口县东大街6号崇扬大酒店附属楼7楼 | 地址: | (略) (略) (略) 61号附1号2-1号 |
联系人: | 覃老师 | 联系人: | 石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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