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监管工作,守护民生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持续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后复查,以及针对涉及安全产品及农村消费品的消防产品、取暖产品、农资产品、儿童和老年人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初步计划抽检20批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比选,请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比选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抽检项目
(三)项目主要内容: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后复查,以及针对涉及安全产品及农村消费品的消防产品、取暖产品、农资产品、儿童和老年人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初步计划抽检2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元)
(五)本项目限价:最高不得超过*元,报价最低机构中标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比选的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电话报名,同时将比选资料 (略) 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略) 广安 (略) 208号,收件人:王女士,电话:0826-*),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比选资料未密封的,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四、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检验检测机构情况介绍、所提交资料真实性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项目报价函、项目实施方案。
五、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共拟开展液化石油气2批次、室内加热器8批次、复混肥2批次、消防水带2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批次、烧结砖1批次、钢筋1批次、老年鞋2批次共20批次专项抽检。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可在20批次总数范围内,对所抽检产品批次数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二)抽样检验工作需要配合《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川市监发〔2021〕51号)要求。承检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全部抽样与检验工作,并形成抽检汇总表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三)本服务项目须于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抽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