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委托,我中心于 **日至 **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HT*-17 | 地块位置 | 汉台区老君镇拐拐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16620.67㎡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722.999 |
受让单位 | (略) 汉 (略)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如发生转让、交易行为时,可由政府按照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价格的剩余年限价值优先进行收回。 (3)竞 (略) 、区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年均产值、年均税收等相关要求生产建设并将本条约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合同约定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
二、公示期:**日至**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
电子邮箱:*@*63.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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