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
项目名称: 202 (略) 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202 (略) 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数量:5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以青少年事务社工队*能力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社工日常工作的督导、抽查、评估,提高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实务工作技巧、服务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进一步优化品牌项目服务,扩大预青工作的社会影响。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社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该项 (略) “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总体部署,自2004年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略) 常住6-25岁的困境儿童、失业青少年、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违法涉罪青少年等人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通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形成 (略) 、辐射学校、涵盖公检法 (略) 。
本项目需要全覆盖落地、能长期稳定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接,以及需要该机构有一批足够数量、足够工作经验特别是有司法场域服务经验的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现有青少年事务社工360余人,其中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10年以上的社工177人。持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质的社工有285人,一批资深社工长期入驻拘留所、看守所、 (略) 、法院、学校等特殊场地,以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做好各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帮助需要教育矫治、社会支持的未成年人和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赋能。 (略) 社会服务机构来看,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能同时抓取 (略) 的社工,提供保质保量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尤其是能提供符合《 (略)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要求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满足服务供应商要求。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是唯一能够提供覆盖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单位。因此根据《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规定,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鉴于以上情况,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作为服务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青少年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088弄9号楼2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17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倪姣、陈希夷、刘岱宗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58弄2号11楼
联系电话:021-*-803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