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变卖,竞买人如需咨询, (略) 联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略) 丰 (略) 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丰 (略) (略) (略) 上公开进行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办公用品(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瑕疵情况: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拍卖标的的一切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均为二手,无配件,法院不负责拆装及运输,只支持自提,标的存放地点: (略) 丰 (略) (略) 1号楼6层601、602室,参拍视为对标的现状及交付方式认可。
变卖价:3400元,保证金:650元,增价幅度:60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关于本次变卖标的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变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代理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但须在竞买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结束之前(节假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装、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变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未能联系到被执行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4年8月2 (略) 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06执恢1936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2163)。
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 (略) 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 (略) 变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变卖报 (略) 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 (略) 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 (略) 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京信嘉茂 *。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
联系地址: (略) 丰台 (略) (略) 12号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丰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