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 (略) 水利局以邯水农水水电【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鸡泽县小寨镇、曹庄镇共计2个乡镇16个村。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渠道整治工程、水闸工程、涵桥工程、泵站及扬水点工程输水管道连接工程等。其中渠道清淤疏浚 5 条,总长16.33km;改造水闸5 座(新建水闸共 2 座,拆建水闸 2 座,维修水闸 1 座);改造涵桥 6 座(拆建涵桥 6 座);新建配套泵站 17 处、扬水点 12 处;新建输水管道 26.11km。
2.1.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优良。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灌溉水源置换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鉴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3.1.3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 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 (略) 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招标 (略) 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招标 (略) 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注: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 (略) 、鸡泽县公共资源 (略) 、招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鸡泽 (略) (略) 场西侧约140米
联 系 人:王利锋
电 话:031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新华区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E座801
联 系 人:唐杨志
电 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