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安区重点场所监控(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静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5: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煜平、戎杰、范一斌 | ||
总成交金额 | ¥1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频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静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胶州路4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一斌;*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幢804室(上海 (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频;* |
一、项目编号:RJJAQ2023-025(招标文件编号:RJJAQ2023-025)
二、项目名称:静安区重点场所监控(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静安区重点场所监控(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静安区重点场所监控(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 静安区重点场所监控(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 静安分局 | (略) 局《关于推进视频前端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上海无贼,上海无祸”为目标,在前期重点场所设备已具备基本监控功能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场所周边的安全性和秩序性管理。进一步提升治安防控技术能力,加强重点场所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同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煜平、戎杰、范一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的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静安分局
地址: (略) 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范一斌;*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徐汇区虹漕路77号C10幢804室(上海 (略) )
联系方式:*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频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