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灯塔分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略) 级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129号)有关要求, (略)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审查,现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星铭 0419-*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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