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县政府拟“对2019年、2022年”棚改征收地块内的企业进行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棚户区改造征收地块:
1、 (略) 场地块
2、郭家屯地块(老东大桥东)
3、索家屯地块
4、大市场东地块(含五环家园、万喜三期、茗人府邸、天馨商业街、永平路、客运站南广场)
5、三星河北地块、老物资局地块
2022年棚户区改造征收地块:
1、乌苏大街南段(人民大路至南壕路)
2、七星街以北地块(哈达路两侧及周边)
3、 (略) 内车库
4、D级危楼(房管所综合楼、 (略) 办公楼)
5、东营子地块
6、河北村地块
对以上两个年度棚户区改造征收地块内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办法》的要求,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且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发出邀请,请有意向对上述棚改征收地块内企业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携带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房屋征收中心申请、报名。
联系人:姚美双 咨询电话:*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