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 (略) 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澄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越西县拉普镇拉普村斯吉村哈木 (略) 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比选文件文件中 第一章 比选公告5.3“(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更正为“(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格式要求提供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成金誉工程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