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5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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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 (略) 2号金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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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 |
海南医科大学(海南 (略) )" | |
(略) 龙华区椰海大道352号港岛花园(三区)高坡建材商城 | |
海南纳川 (略) | |
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m2,主要建设动物房、功能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辅助用房,项目涉及P1生物安全实验室,不涉及P2、P3、P4级生物安全及转基因实验。 | |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布局合理。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略) 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略) 、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 (略) 、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 |
海南省医学科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 (略) 龙华区椰海大道352号港岛花园(三区)高坡建材商城,租用该商城现有场地进行建设,根据查询海南省 (略) ,项目占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开发边界内。对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综合查询报告书,项目的建设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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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实验废气:通风厨收集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2m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生物性废气经生物安全柜中过滤器处理后与经排风管道排至室外;动物房异味:全封闭动物房,动物房废气收集后经初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解剖异味:解剖台面设置负压集气口,解剖异味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池体全封闭设置,臭气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发电机房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发电机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 (略) (略) 。综合实验废水:项目设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AO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废水经 (略) (略) 。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设置带盖的危废收集桶、箱,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实验室内设置一般固废收集桶,用于存放实验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 |
1、大气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CO和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项目东南方向约1.7km处为美舍河,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 (略)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2023年6月美舍河凤翔桥监测断面水质为地表水III类,达到V类水质目标。 | |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属于简单分析,通过安全操作规程、危废暂存间加强巡查及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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