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至4月7日, (略) 审计局派出审 (略) 2022年政府专项基金设立、拨付和使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效益、管理运营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西审财报〔2023〕14号)。 (略) 审计局关于督促《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略) 项目整改情况公告的函》(西审〔2024〕87号)要求,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10月, (略) 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由市教体局审核发放,2022年基金无支出,截至2023年2月末,账户余额 236.*元。延伸调查发现,脱贫攻坚结束后,原有政策不适用(《 (略) 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略)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紧急通知》(西教科知〔2018]50号)明确文件有效期为脱贫攻坚期间)、街接政策未出, (略) 无法明确是否该继续发放该救助基金以及发放的口径和标准,导致 2021-2022 学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未发放,2022-2023学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已启动暂未发放,上级政策导向性不明, (略)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相关工作开展存在困难。
二、整改情况
《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脱贫攻坚期间有效”,2021年10月11日, (略) 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接凉山州资助中心工作群通知:“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先不忙申请,政策可能有变动,省上要单独发文,具体时间以省上文件要求为准”,后因未见上级部门继续实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正式文件,2021-2022年度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未申请发放。
市教体局收到《 (略) 2022年度基金专项审计报告》后,于6月9日向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提交《关于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情况的请示》,请示主要内容:一是此项目是否继续实施;二是若需继续,请明确此项目继续实施的文件依据及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6月16日,收到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略) 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施情况的请示》的回复,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继续实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政策,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补发2021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二是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按照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略) 立即开展2022-2023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审核、公示及发放程序,并于11月10日完成发放,发放人数1897人,发放资金211.*元,完成整改。
2023-20 (略)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已完成发放1922人,发放资金203.*万元。
(略) 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