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并采用综合评选方式择优选取中选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个月
4、服务要求:
(1)保障采购人名下所有公务、执法车辆维修、保养、清洗及协助车辆年检等服务。
(2) (略) 范围内60-90分钟到达。
(3)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4)提供免费检查车况服务。
二、报名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人必须具有二类(含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且在主管机关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4、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5、在中国执行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略) 站(http://**.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
6、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服务方案、服务时限响应等。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8、需按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报价表进行报价。(附件2)
三、比选报价文件的递交
比选评审文件一式三份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略) 盖单位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评审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提交地点: (略) 淡 (略) 78号405室。
五、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办公室,地址: (略) (略) (略) 78号405室,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2-(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