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计量设备正常使用,民和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拟对中心内部分医疗计量设备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民和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医疗计量设备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民和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3、项目范围:拟测设备需求:
民和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计量设备检测统计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报价 (单价) | 备注 |
1 | 便携式多功能检测仪 | 1 | ||
2 | 冰箱 | 4 | ||
3 | 电子天平 | 1 | ||
4 | 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
5 | 多通道生化分析仪 | 3 | ||
6 | 儿童身高体重秤 | 1 | ||
7 | 粉碎机 | 1 | ||
8 | 骨密度仪器 | 1 | ||
9 | 恒温震荡仪 | 1 | ||
10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1 | ||
11 | 煎药机 | 1 | ||
12 | 冷藏箱温度计 | 3 | ||
13 | 离心机 | 1 | ||
14 | 免疫定量分析仪 | 1 | ||
15 | 盆地磁疗仪 | 1 | ||
16 | 屈光筛查仪器 | 1 | ||
17 | 全身型高端便携式彩超机 | 1 | ||
18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
19 |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 1 | ||
20 | 三星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
21 | 数字化多道心电图机 | 1 | ||
22 | 水平震荡仪 | 1 | ||
23 | 胎心监护仪 | 1 | ||
24 |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 6 | ||
25 | 体重秤 | 2 | ||
26 | 听力检查仪 | 2 | ||
27 | 温湿度计 | 2 | ||
28 | 雾化机 | 1 | ||
29 | 上臂式电子血压计 | 3 | ||
30 | 药品阴凉柜 | 2 | ||
31 | 阴道镜治疗仪 | 1 | ||
32 | 制水机 | 1 | ||
33 | 中频治疗仪 | 1 | ||
34 | 中药包装机 | 1 | ||
35 | 中药封包治疗仪 | 1 | ||
36 | 紫外线灯 | 1 | ||
37 |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 1 | ||
总价(含税): 元 |
二、
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仪器设备因现场环境等因素不满足检测规程要求,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可取回实验室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仪器设备计量检测后正常运转。
3、为受检仪器设备粘贴计量检测合格标识。
4、计量检测结束后能及时提供检定/校准合格证。
5、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检机构工作人员和车辆的费用由承检机构自行承担。
6、投标方依据授权计量检测范围出具采购项目清单中设备的检测报告,对不在检测能力范围内的设备投标人可通过合法方式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本项目投入检测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体现。现场校准人员的身份信息须与之前所提供的人员信息相符。
8、投标方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在本次计量检测清单所列医疗设备检测完成后的一年内,检测不通过的设备经招标人维修、更新的,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重新免费检测需求通知30天内再次进行现场免费检测。
10、检测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在不妨碍临床患者诊疗的情况下进行。
11、现场检测完成,中标人将检测施工单交招标人科室、设备主管部门人员确认签字。
12、验收标准:完成本项目明细表内所列设备计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
招标方式,中标依据
公开招标,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现场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佐证材料。
6、特殊资格条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五、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1报价清单(含单价及总价);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5、质量保证书;
6、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注:以上资料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纸字版相关资料送到民和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2、截止时间:报名及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联系 人:岳主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