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关于建立一般采购企业备案库的公告
为提高一般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一般采购企业备案库。
一、建立服务机构备案库的目的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的管理,促进一般采购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构筑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实现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2. (略) 场机制择优选定供货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从业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建立一定数量、涵盖各类服务的企业备案库。
二、服务机构建库范围
1.实验室试剂耗材类:含化学类、微生物类、动植检类等。
2.仪器设备维修类: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保养、更新等。
3.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类:实验室仪器设备等。
4.消防维保:灭火器检定等。
5.工程类:实验室零星维修,环境维护等。
三、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有独立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
4.能正常开展业务咨询和业务洽谈,并能签订承接业务合同。
5.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配合检查。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实验室试剂耗材类:有相应产品供应资质,动物检疫类产品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2.仪器设备维修类:有相应资质。
3.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类:有相应资质。
4.消防维保:有相应资质。
5.工程类:有相应资质。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递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一般采购企业备案库入库申请表
注:1.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中,送到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办理入库申请登记,经我中心评审小组复审通过并公示后编册入库。报名企业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
2.同一自然人以及同一经营场所不得报名同服务 (略) ,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库资格,列入黑名单。
3.委托代理人既为业务联系人,为方便日后对接联系,其应具有申报入库类别所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相关知识。入库后业务联系人如有变更,应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我方。
五、报名时间、联系方式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12号,呼和浩特海关技术中心,刘女士0471-*,盛先生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