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 (略) | 长兴县李家巷镇青草坞工业走廊 | 本项目总投资*元,选址 (略) 院内,零新增工业用地,建设锻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00m2,隔层锻件加工车间建筑面积4368.00m2,增加配套办公场地,将原来的办公用地一层隔为三层,增加面积2400m2,合计新增建筑面积9068m2,调剂配置精锻设备、冲压设备、全自动电感应智能加热炉、温度三分选、全自动上料机、圆钢切断机、高速圆锯机、抛丸清砂机、空压机、冷干机、穿孔机、火花机、线切割机、立式加工中心机、注塑机、网带式有马弗托板炉自动生产线、SIC立式淬火成套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将原有固化和烘干系统的电加热改为电及天然气加热。项目建成后,现有产能不变,另外具备新增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的生产能力,全厂具备年产各类农机传动轴羊角锻件*件、拖拉机智能控制同步器*套及油缸、齿轮箱、传动、轴齿套、离合器 100 万套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淬火油烟废气、抛丸粉尘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拉管废气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和《关于印发< (略) 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的相关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长兴李家巷新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废钢丸及收集的抛丸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略) 、废切割液、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液、沾染废液金属废渣及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淬火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
2 | (略) 年产化纤布*米建设项目 | (略) | 浙江省长兴县画溪 (略) 32号 | 项目拟投资*元,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集聚414台喷水织机、3台加弹机,并配套相应辅助生产设备。待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化纤布*米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万元,利税*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综合废水(织造、 (略) 清洗、喷淋)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后80%回用于企业喷水织机织造,20%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长兴昂为 (略) (原长兴县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 (略) (略) ,由长兴昂为 (略) (原长兴县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废丝、废布、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 (略) 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废过滤棉、废加弹油桶、废机油桶、废机油、浮油、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及浮渣委托当地相关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