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位于永嘉县岩坦镇,西侧为S223省道,东侧为山林,北侧为岩坦星丹加油站,南侧为岩坦垃圾转运站。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35.6m2,总建筑面积782.31m2,容积率0.12。建筑基底总面积380.67m2,建筑密度5.68%。厂区绿化面积2849.31m2,绿地率43.60%。
建设内容:本工程 (略) 理设施1座; (略) 理单元1座; (略) 理设备1座;人工湿地一座;鼓风机房、加药间房共一座; (略) 理单元1座、除臭设施1座、管理用房及仓库1座以及绿化附属、智能化、设备购置等。
2024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认为:永嘉县岩坦镇污水处理站灾后重建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温州公用事 (略) (略) (原永 (略)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永嘉县水利水 (略)
监测单位:温州公用事 (略) (略) (原永 (略) )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永嘉县
备注:
- 附件1:岩坦验收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