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 (略) 迁建年产10000吨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6日-2023年05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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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山东 (略) 迁建年产10000吨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昌环审[2023]24号 | 2023年5月16日 | 附件1 |
附件1:东昌环审〔2023〕24号-山东 (略) 迁建年产10000吨电缆桥架项目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