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略) 红岩居委街上停车场招租 | ||
(略) | *** | 租赁底价 | 0.9584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05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 (略) 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略) 红岩居委街上停车场招租 | ||||
坐落 | (略) 红岩居委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0.9584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1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
(略) | |||||
楼层 | 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 (略) 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 (略)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陶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石柱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石柱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石柱国有资 (略) 有限公司位 (略) 街道红岩居委街上停车场招租,标的共有260个停车位,面积约5160㎡。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 ***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出租面积系出租方实际测量等)、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在标的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承租方须自行购买停车车位险和收费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以防范风险。经营期内,承租方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礼貌服务,树立收费管理的良好形象。承租方须为停车场管理人员统一提供服装,且服装颜色、样式、质地应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须为停车场管理人员统一提供工作证件,且证件样式应征得出租方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租金 (略) 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0.2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遵守合同并经出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出租方在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出租方损失,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略) 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通讯、物管、清洁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一、 (略) 涉及 (略) 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略)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若协议成交,分别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年租金成交额2%的交易服务费;若竞价成交,向出租方收取年租金成交额5%的交易服务费,向承租方收取年租金成交额1%的交易服务费。 十二、标的以现状出租和移交,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 (略) 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标的给承租方。标的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 (略) (略) 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 (略)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