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镇茶亭小区二期安置房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YXW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 (略) 二期安置房零星维修工程,已由万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万 (略) 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2.#元/单元楼梯,具体维修单元楼梯的数量以2024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前#方规定并完成维修的数量为准;
2.2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2.3招标范围:包含窗台檐口、屋面檐口、分割线条、空调板等粉刷层破损脱落修复,并保证验收后3年内外墙面不出现粉刷层脱落,如果此期限内再次出现脱落现象(非人为因素),也在此次修复工程范围内。
2.4标段划分:共#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并保证验收后3年内不出现外墙面粉刷层脱落现象(非人为因素);
2.6工期:2024年11月 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工程预算价:#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2.9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春节前支付至审定价的50%,第三年春节前付至审定价的70%,第四年春节前付清余款。如工程第四年的报损率超过15%,第四年余款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未按工期要求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 相关部 (略) 置。
3.3信誉要求:良好。
3.4其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3.5该工程涉及高空作业需投标人有可使用高空作业车(高度大于等于14米)。且配备拥有驾驶人员,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需配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空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⑥高空作业车行驶证(行驶证在投标企业名下)或高空作业车租赁合同,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空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高空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8点30分至10点30分,13点30分至1 (略) (略) 1044号(江苏中大 (略) ,电话:#,购买价格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只接受开本票或汇票,不接受直接转账),投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仟元,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 (略) 万 (略) ),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江苏中大 (略) 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时00分
地点: (略) 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 (略) 万石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中大 (略)
联系人:#工
联系方式:#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
(略) 万石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