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中学速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受采购人( (略) 清华中学)委托,对清华中学速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清华中学速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略) 清华中学本部校区复印室套内面积约为 12 平方米、分校区复印室面积约10平方米。
3、服务地点: (略) 清华中学。
4、采购内容: (略) 清华中学两个校区速印服务的采购。
5、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
二、资格要求
(1)企业或其他组织须满足的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部分其他组织没有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详见格式文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格式文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
2、地点:贵州弘悦 (略) (地址: (略) 南明 (略) 国际10号楼1单元3层3号,联系电话:0851-*)。
3、方法: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到贵州弘悦 (略) ( (略) 南明 (略) 国际10号楼1单元3层3号)现场获取。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7 日 10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弘悦 (略) (地址: (略) 南明 (略) 国际10号楼1单元15层1号,联系电话:085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清华中学
联系地址: (略) 花溪区阳光社区清华路5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弘悦 (略)
地址: (略) 南明 (略) 国际10号楼1单元3层3号
联 系 人:魏仪琳、罗叶、冯路
电 话:0851-*